一、受理事项:
1、对政府政策、决策、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咨询。
2、对行政执行方面问题的反映。
3、对行政机关、具有或提供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,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、派出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职务行为方面的反映。
4、对重大灾害、事故、治安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反映。
5、对影响社会基本生产生活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的反映。
二、不受理事项:
1、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。
2、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。
3、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。
4、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,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。
5、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,反映的内容不具体,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。
6、对属于产品推销、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。
7、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。
8、对属于邀请函、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。
9、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否则将不予受理。
2、写信时应说明请求、事实和理由,内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论事、详略得当,对语言过激、出言不逊的信件将不予受理。
4、县长信箱投诉信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、电话、地址、电子信箱等,以便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。对此我们会给您保密。
5、提交信件成功后,政府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,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6、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8—10个工作日;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对一些简单的问题,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。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7、信访人如果不愿意把信件内容公开的,请在信件内容中注明。
8、请牢记用户名和验证码,以便登录查处信件处理情况。